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审批[202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天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扩建在一期的 1.0 万 m³/d 规模基础上增加一组,处理能力为 1.0 万 m³/d,本期扩建后总规模为 2 万 m³/d,并同时配套厂区道路、给排水、照明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和清淤部分包括4个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和3条溪沿岸两侧污水管道建设,长汾溪、上洋头溪和慈溪清淤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屏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6800万元,最终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屏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6800万元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 941520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为准,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 ,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至2021 年 1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用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须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 15 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委托人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闽咨集团网、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招标人: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电话:0591-2102013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7863
联系人: 谢绍当、郑文华